Saturday, November 10, 2007

婚姻

前一陣子,我與兩位極好朋友談了“婚姻”這話題。
他們都很坦白地說出自己的擇偶條件,和理想生活。

我當時只覺得,
男女在一起,可以不要愛情。
在一起只是爲了生理上的需要,
其他的財務問題、生活方式都各自各的。
自己的錢,自己用。

我允許我的另一半去找女人,
去嫖、去婬。
我自己領養個小孩,跟我姓。

那時候,我的朋友直罵我,
“你傻的咩?”,“不可以給男人找外面的女人。”

再思考下去,
領養是很有愛心,跟我姓也很型,
但是,孩子成長過程一定很不平衡。

我知道這是因爲媽咪有這樣的婚姻宿命,
我也一定會有。
也為美好的婚姻祈求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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