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January 19, 2010

難忘的事

還記得11年前,在周立小學三年級上國語課。
老師問起功課,一群天真無邪的小朋友們沒帶功課簿,激動了老師。

老師就處罰那些小朋友。
處罰方法是:說“我懶惰”,就鞭手掌一邊;說“我忘記”就鞭三鞭。
我當時真的忘了帶,非常難過。
猶豫不決,我要說謊還是受三鞭?

當時我選擇了說謊,因為我害怕。
害怕我手很痛,背叛了自己。


× 這樣的方法,間接向小朋友灌輸了說騙話的技巧。
× 可是我學到了。這樣的處分,讓人懂得分析、抉擇。清白重要還是不痛重要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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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年級,我轉校到蕉賴。
我那時候非常不喜歡新環境。
我很喜歡周立小學又那么有錢,怎么讀個沒冷氣的學校。
我當時覺得蕉賴那么鄉下,會有聰明的學生嗎?

小學上課,老師最喜歡讓小朋友坐在前面地上上課。
為了讓我們的裙子保持干凈,就叫我們從體育室搬個草席。
我卻很奇怪地問起:“老師,什么來的?”
老師好聲好氣的回答:“哦,那是一種長長又粗粗,讓你放在地上然后坐上的墊。”

我才醒覺,原來窮人是用那種東西來坐。

× 富貴那又怎樣?入鄉隨俗,認識更多,知識更廣。
× 每個人都有被我學習的東西,不要忽視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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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一年,四年級國語課。
我看到了一位朋友的功課很特別,想學習。
朋友的句子是"Saya menemani emak saya membeli sayur-sayuran di pasar pagi."
我的句子改成"Saya menemani emak saya membeli sayur-sayuran di pasar malam."

很一樣吧?
對我來說這是參考,因為我不知道這樣不叫參考。
老師很嚴厲的打罵:“這是什么?你說是參考?好聽就叫做參考,不好聽就叫抄襲。”
我非常難過,因為老師這樣說我。
我不明白為什么參考會變成抄襲?你誤會我了。

× 處罰前,別判我死刑,我有可能比嬰兒更無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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