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August 18, 2007

don't know

好像真的放棄了他,想念他的數次也逐漸減少,因爲我喜歡上另一個了?
好像是。

我認識剛喜歡的他已蠻久的,Form 1開始認識他。我們同年,坐同一個巴士,住的也蠻近。

Form 1時,他就讀1Amanah,而我是1Dedikasi。LS節,他來我班。那時候,我不曾注意他,也沒發覺他。然後,因爲我變得很坏,沒什麽讀書,成績當然超級爛,就落到了差班。

Form 2我們根本像是活在兩個世界,一個讀最好班,而我呢?屎班。如果不是同一個巴士,我們根本沒什麽機會講話。Form 2,雖然在最差的班,但交到一群很棒的朋友。還有一位是剛從Terengganu轉來的學生,因爲她,給了我推動力,我很努力的讀書,在年尾的考試考到了第一名。

Form 3就上了好班,我喜歡的他在隔壁班。LS節,我就會去他班。那年,他是他班的班長。我也開始漸漸注意他,因爲他很像一枝很漂亮的花,而有很多蝴蝶在旁。他的身邊總是有很多女生圍繞着,有說有笑的。他的成績,一向都很優,PMR他考到了所謂的‘直甲’Straight As。

運氣很好的我,去年和今年跟他同班,兩年都是班長。老師喜歡他,朋友又喜歡他,成績好加上和藹可親,哇!

每次上英文節,他都會來我的後面,跟後面的人共看書。有一次,由於我隔壁的朋友缺席,他就坐了上來,與我聊天。我還蠻怕他,那時我總以爲他那種成績好的人會覺得跟爛人説話是等於浪費時間,我總是把話減得非常非常短,有時弄得他一頭霧水,哈!

Trial,他坐我隔壁,我的Stapler增加了我們説話的機會。他每天至少一次跟我借Stapler。超爽!

我們的共同點: 我們都是左撇子,喜歡看福爾摩斯,由於他不會中文,他讀英文版,我讀中文版。我們都喜歡玩數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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